在如今这个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的保管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因为一旦一些个人重要信息被不法分子掌握,可能就会给自己带来不可预料的损失,比如银行卡或信用卡被盗刷就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因信息泄露造成的损失。
哪些属于银行卡盗刷交易?
银行卡盗刷交易就是持卡人账户发生非基于本人意思的资金减少或者透支数额增加的交易,可分为两种情况,即伪卡盗刷交易和网络盗刷交易。
伪卡盗刷就是他人伪造持卡人的银行卡进行取现、消费、转账等交易。网络盗刷交易则是指他人盗取并使用持卡人银行卡网络交易身份识别信息和交易验证信息进行网络交易。相比之下,后者显然更容易发生,现在的很多电信诈骗就属于网络盗刷交易。
很显然,对于持卡人来说,一旦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肯定就会出现损失。那么,如果银行卡被盗刷,持卡人能不能向银行索赔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就对银行卡被盗刷的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做了界定,对哪些盗刷可以向银行索赔,哪些不能索赔给出了明确答案,并且该新规已于5月25日开始实施。
哪些银行卡盗刷交易能向银行索赔?
根据规定,银行卡被盗刷能向银行索赔的情形分两种:一种为借记卡被盗刷可要求银行赔偿存款的本息,一种为信用卡被盗刷可要求银行返还扣划的透支款本息、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不过,以上两种能向银行索赔的情形,必须有以下两个前提:
1、持卡人对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尽到了妥善保管义务,也就是需要保证自己没有把银行卡信息及身份信息泄漏出去。
2、得知银行卡或信用卡被盗刷后及时挂失,如果未及时挂失,造成的扩大的损失,银行可以不用赔。
所以,要想确保银行卡被盗刷能向银行索赔,首先必须是要先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一旦被盗刷及时挂失以阻止损失扩大才行。
不过在现实中,银行卡被盗刷后及时挂失容易做到,可对于持卡人是否有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就比较难界定了,银行也会以此来拒绝索赔,这个时候持卡人应该怎么做呢?
对持卡人来说,要证明自己尽到了对银行卡的保管义务,在被盗刷上没有过错,可提供银行卡交易时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账户交易明细、交易通知、报警记录、挂失记录等证据材料进行证明。
如果银行认为持卡人没有尽到保管义务,就需要提供交易单据、对账单、监控录像、交易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等证据材料进行证明。如果银行没有证据证明持卡人有过错,就得赔偿被盗刷的损失。
比如自己的银行卡在其他地方被盗刷,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以尽快到附近的ATM机取一笔现金或到附近的商户进行消费,留下交易记录,这样就有自己不在场的证据了。此时除非银行能找到其他证明你存在泄漏信息的证据,不然就得赔偿损失。
当然,最好的避免损失的方法,还是杜绝被盗刷,所以我们不能仅指望在被盗刷时向银行索赔,更重要的还是要在平时用卡的时候就需多注意用卡安全。比如尽量使用安全系数较高的芯片卡以及尽量避免在使用独立POS机的小商户或流动性摊点处刷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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